本期介紹
美國發明法案 (America Invents Act, AIA) 自2011年開始生效後,新法的各項規定雖尚未施行,但法案授權美專利局制定規費,美國專利局於2012年2月7日公布初步的規費建議,以一般發明申請案為例,現行申請費、檢索費及審查費三項規費合計為1,250美元,建議案分別調漲20美元、40美元及530美元,合計調漲590美元,合計漲幅高達47.2%。臺美PPH計畫架構下,智慧局積極規劃推動以我國為PPH第一局之加速審查方案;稱為「支援利用專利審查高速公路加速審查作業方案 (TW-Support Using the PPH Agreement),簡稱TW-SUPA方案」,該方案預估將先試辦6個月,對於以我國為首次申請局之發明專利申請案,申請人於美國提出對應申請案之申請日起6個月內,得據以向智慧局提出TW-SUPA申請,智慧局將優先進行審查。試辦期間,每一申請人每年申請件數之上限為8件,規劃中之申請規費為每件新台幣4,000元。歐洲方面,歐洲專利局和日本專利局及美國專利局延長PPH計畫試行期間並修訂請求要件,簡言之,即此修訂後的PPH計畫將不再區分第一局和第二局,只要是有相同優先權日的日本或美國專利申請案有至少一項具有可專利性之請求項,即有機會使用PPH計畫。此外,三邊專利局亦延長PCT-PPH計畫試行期間,並修訂請求要件,詳情可見第29期之台一雙週電子報。
本期目錄
- 2011年專利再審期間縮短
- 智慧局公布2011年發明專利加速審查措施成果
- 臺美PPH計畫以我國為第一申請局之方案正在規劃中
- 智慧局公布2011年申請及獲准最多專利之統計名單
- 智慧局受理來自中國大陸地區之專利申請案增加,惟我國人向中國大陸提出之件數預估將略為減少
- Thomson Reuters公布各專利局動態
- 韓國引入核准藥物之專利清單 (patent list) 制度
- 韓國海關將擴大智慧財產權保護範圍
- 歐盟商標局2011年12月份統計資訊
- 歐洲專利局分別和日本專利局以及美國專利局延長PPH計畫試行期間並修訂請求要件
- 三邊專利局延長PCT-PPH計畫試行期間並修訂請求要件
國際趨勢
- 美國專利局擬協助小型企業在外國申請專利
專利局動態
- 俄羅斯將設立智慧財產權法院
法院動態
- 英國公布的2012年財政立法草案中涵蓋專利相關稅收制度
- 美國專利局公布授權後審查 (post grant proceedings) 相關程序之細則,並請公眾提出意見
- 美國專利局公布復審規費以及補充審查制度 (supplemental examination) 細則之修訂
專利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