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介紹
2012年上半年我國共受理40,369件專利申請案,相較於2011年同期受理38,841件,成長3.93%。2012年上半年我國發明案受理23,617件,成長率1.69%,其中,本國人10,521件,外國人13,096件。中國大陸方面,2012年上半年共受理了85萬7千件專利,與2011年同期相比成長了26.8%。2012年上半年中國大陸受理的發明專利申請有25萬8千件,成長18.3%,其中本國人申請20.1萬件,外國人申請5.7萬件。另外,雖然美國專利局和歐洲專利局先前協議,當申請人所主張的優先權基礎案為美國專利申請案時,美國專利局會主動以電子形式傳送檢索結果給歐洲專利局,然根據美國專利法第122條之規定,禁止美國專利局在一專利申請案件尚未公開的狀況且未得申請人的同意之下,便將涉及該專利申請案之訊息透露給第三方,因此申請人需適時提交同意書,否則可能會導致申請人須額外耗費時間和金錢自行提供檢索結果給歐洲專利局。美國專利局配合美國發明法案 (America Invents Act, AIA) 依發明人先申請原則 (First Inventor to File) 修改細則內容外,更公布提交先前文獻及書面意見之細則規定。本期的專利話廊中,江郁仁律師就舉發審查基準草案「原則上」仍限制專利權人不得於行政訴訟程序中提出更正表示意見,另外一篇則是由林文雄副理就我國與中國大陸在專利權範圍更正之規定加以比較。
本期目錄
- 俄羅斯專利局公布2011年年度報告
- 韓國專利局對於涉及公共設計產品的新式樣專利核准數量增加
- 中國大陸專利局和巴西專利局簽署合作瞭解備忘錄
- 中國大陸2012年上半年專利申請及授權量仍保持成長
- 今年上半年我國專利受理件數明顯成長
- 拉丁美洲國家將就智慧財產議題進行合作
國際趨勢
- 美國專利商標局局長就CLS Bank International v. Alice Corp一案發表其對於可專利性的意見
- 美國專利商標局局長談論設立「全球檔案」(Global Dossier)之初衷
- 申請人可以信用卡點數支付專利程序費用
專利局動態
- 吉布地專利局實施新的智慧財產權法規
- 俄羅斯規費調整將自2012年8月23日起生效
- 巴西專利局採用新的專利編碼
- 美國專利局呼籲申請人須及時提出「同意美國專利局主動提供檢索結果給歐洲專利局」的聲明
- 在判斷修改是否超出原申請之範圍時,應考慮所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綜合前述內容後顯而易見的內容改申請
專利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