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介紹
編輯人員:林景郁、王錦寬、江郁仁、何娜瑩、廖正多、郭雅娟、劉映秀、陳品薇、余彥葶、柯昱安
在一元復始之際,祝各位讀者新年快樂、好運連連~
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商業事件審理法》與《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組織法修正案》,未來最快在兩年內成立「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美國發布「標準必要專利救濟之政策聲明」,明確指出標準必要專利應與其他任何專利同等對待,根據案件事實,可以使用所有的救濟措施。
據日本最高法院對於化學領域的進步性評估方式判決,決定化學領域的進步性時須同時考量(i)先前技術及發明申請案之間的差異是否能被輕易思及;(ii)發明申請案的功效是否能輕易被預測。
本期的專利話廊中,楊雯芳專利師從矽谷流行語獨角獸一詞看AI之發展,吳煌烈工程師藉由美國專利審查指南最新範例,說明專利適格性的判斷過程,陳玫音介紹歐洲專利之延伸國與生效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