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介紹
編輯人員:林景郁、王錦寬、江郁仁、何娜瑩、廖正多、郭雅娟、劉映秀、陳品薇、余彥葶、柯昱安
日本專利局公布設計專利案第21年至第25年年費金額;中國大陸發布《抗擊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專利資訊研報》;韓國放寬設計專利申請案以英文顯示物品名稱之規定。
歐洲專利局將於2020年4月1日起適用新的規費;韓國最高法院指出,於韓國生產有專利權之發明的主要零件,即使是在外國組裝,仍可能構成侵權。
本期的專利話廊中,林美宏律師以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2467號判決出發-淺談專利侵權訴訟實務見解之歧異,王麗真主任提出專利侵權行為過失認定之實務見解
本期目錄
- 日本專利局公布設計專利案第21年至第25年年費金額
- 韓國放寬設計專利申請案以英文顯示物品名稱之規定
- 新加坡的專利連結系統及其對申請上市許可的學名藥之效力
- 歐洲專利局於2020年4月1日適用新規費
- 2月新冠肺炎疫情期間中國大陸申請人之歐盟商標和外觀設計案件時限延期規定
- 1.8.1版Espacenet發布說明
專利申請
- 韓國藥品專利權期限延長簡介
專利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