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介紹
編輯人員:王錦寬、林景郁、江郁仁、郭雅娟、胡書慈、陳品薇、劉映秀、賴晏翎
智慧局自2012年3月1日起啟動TW-SUPA方案,近日智慧局表示為更完善該方案內容,自2012年9月1日起延長試辦期間1年(原先的試辦期間為6個月)。另外,先前歐洲專利局與中國大陸專利局於2010年12月5日簽訂電子優先權文件交換協議 (PDX agreement),該協議已於2012年9月3日起生效。該協議的優點之一在於可減少處理優先權紙本文件副本及儲存於電子系統內的成本,而除了降低成本之外,可更及時地提供第二申請局相關的文件。
本期的專利話廊中,江郁仁律師建議智慧財產案件宜儘可能集中由智慧財產法院審理。另外,美國去年簽署公布的發明法案,申請文件的新規定將自2012年9月16日起開始施行,陳玫音主筆的文章對此有深入的介紹。黃俊仁主任則就新專利法及施行細則有關優惠期之新規定加以介紹。
本期目錄
- 吉布地專利局實施新的智慧財產權法規
- 駐中國大陸歐洲商務協會 (The European Chamber of Commerce in China) 呼籲中國大陸修訂專利法
- 專利法施行細則修正草案已由行政院核定中
專利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