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7日,巴西參議院經濟事務委員會 (Economic Affairs Committee, CAE)批准第4,972/2019號法案。
該法案對第9,279/1996號法律(巴西工業產權法)進行修正,並將重點放在縮短程序時程上,相關變動如下。
第3條:將專利申請案的保密期 (confidentiality period) 縮短至12個月,將請求實體審查的期限從自申請日起36個月內縮短為18個月,並將申請人提交文件的期限統一標準化為 30 天。此舉乃因巴西的專利制度長期受困於過長的審查時間,往往遠超國際基準(其他成熟司法管轄區的平均審查時程通常接近三年)。因此,縮短相關程序期限是加速審查流動、消化積案的必要機制。
第4條:廢除允許因巴西專利局自身延誤而延長專利保護期限。新制度的設計理念不再是透過事後調整保護期來補償偏低的審查效率,而是從根本上重新設計,以防止此類延誤的發生。
資料來源:Bill No. 4,972/2019 and the Structural Reform of Brazil’s Patent System, Peudti Advogados, May 26, 2026.
<https://blog.peduti.com.br/en/bill-no-4972-2019-and-the-structural-reform-of-brazils-patent-system/>
該法案對第9,279/1996號法律(巴西工業產權法)進行修正,並將重點放在縮短程序時程上,相關變動如下。
第3條:將專利申請案的保密期 (confidentiality period) 縮短至12個月,將請求實體審查的期限從自申請日起36個月內縮短為18個月,並將申請人提交文件的期限統一標準化為 30 天。此舉乃因巴西的專利制度長期受困於過長的審查時間,往往遠超國際基準(其他成熟司法管轄區的平均審查時程通常接近三年)。因此,縮短相關程序期限是加速審查流動、消化積案的必要機制。
第4條:廢除允許因巴西專利局自身延誤而延長專利保護期限。新制度的設計理念不再是透過事後調整保護期來補償偏低的審查效率,而是從根本上重新設計,以防止此類延誤的發生。
資料來源:Bill No. 4,972/2019 and the Structural Reform of Brazil’s Patent System, Peudti Advogados, May 26, 2026.
<https://blog.peduti.com.br/en/bill-no-4972-2019-and-the-structural-reform-of-brazils-patent-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