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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專利與設計實務的最新趨勢

2026.05.28

隨著《2022年專利(修正)法令》和《2025年專利(修正)規章》的核心條款於2025年12月31日正式生效,以下簡介專利實務變更之最新狀態。

實施專利「核准後異議」制度
自2025年12月31日起生效的專利核准後異議 (post-grant patent opposition) 制度。在此新制度下:
•    任何利害關係人均可向馬來西亞專利局對已核准專利提出異議。
•    須在公告的六個月內提出。
•    不得提延期。

「專利核准後異議」的推出,相較於舊制度是一項重大轉變。在舊制度下,挑戰專利有效性只能向高等法院提起專利撤銷訴訟 (invalidation proceedings),這通常是成本高昂的程序。而授權後異議則為利害關係人提供一個成本較低的方式。

PCT國際申請案進入馬來西亞國家階段

自2025年12月31日起,申請人進入馬來西亞國家階段時有一項關鍵的程序變更,若PCT國際申請案在國際階段已有檢索結果,則在進入馬來西亞國家階段時,須同時提交國際檢索機關書面意見 (Written Opinion of the ISA) 的副本,也必須提供在國際階段提交的任何修正副本。

資料來源:Emerging Trends in Malaysian Patent and Design Practice: Adapting to Global Standards, Henry Goh& Co. May 13,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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