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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FC探討限制特徵之結構是否須為獨立

2026.04.02

本案系爭專利涉及美國第10,039,483簡稱(’483號)號與美國第9,855,001(簡稱’001號)專利,專利權人乃Magnolia Medical Technologies Inc.。前述系爭專利涉及減少血液樣本污染的醫療器材技術。專利權人向德拉瓦州地院控告Kurin Inc.侵害前述兩件系爭專利。

地院於進行’001號專利解釋權利範圍時,認定說明書內容含「手段加功能」(means-plus-function) 用語,後地院判定不構成侵權。針對’483號專利,陪審團最初裁定被告侵權,但地院後批准被告申請的依法判決上訴,並改判被告未侵權。專利權人不服隨後向CAFC提出上訴。

CAFC庭審中提到本案核心爭點有二,分別如下:
一、’483號專利第1項中列出的「通氣口」(vent) 與「密封件」(seal) 限制特徵,是否須由兩個「獨立的結構」達成?
二、'001號專利中的「分流器」(diverter) 一詞是否應被視為「手段加功能」用語。根據法律原則,當請求項分開列出多個元件時,通常隱含這些元件是發明中不同的組成部分。此外,若請求項範圍術語未能描述具體的結構,而僅描述其功能,則會觸發 35 U.S.C. § 112(f) 的手段加功能解釋原則。

CAFC對此爭點審理後認為,CAFC認定’483號專利申請專利範圍的文義與結構明確,顯示「通氣口」與「密封件」是獨立的限制特徵,而被告產品透過單一「多孔塞」結構同時兼具上述兩項功能,因此不構成侵權;至於’001號專利,CAFC認為「分流器」一詞對所屬領域的技術人員而言,並不具足夠明確的結構意義,而僅是執行引導流體路徑功能的通用術語,故CAFC認為地院將其解釋為「手段加功能」用語並無違誤,是以,CAFC維持原判。

資料來源:
1.   Separate Corresponding Structures Are Inherent in the Construction of Separately Listed Limitations, IPO Daily News. March 9, 2026.
2.   Magnolia Medical Technologies, Inc., V. Kurin, Inc., Fed Circ. 2024-2001. March 6,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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