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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專利局新引入專利申請案之撤回與主動放棄規定

2026.04.02

巴西專利局發布第01/2026法令,內容關於專利申請案之撤回與主動放棄、專利權拋棄 (Patent waiver)。以下簡介新引入的撤回與主動放棄等內容。

撤回:須在優先權日起16個月內(公開前)提出,且僅適用於向巴西專利局提交的專利申請案是首次提出的申請案,以確保其內容不公開。
主動放棄:適用於已公開的申請案,或是PCT國際申請案進入巴西國家階段的申請案。
專利權拋棄:若在專利核准後提出請求,則視為放棄專利權。
請求之撤回:若巴西專利局尚未就申請人提出之請求做出決定,則允許申請人撤回該請求,惟不適用於實體審查請求。
規費退款:須在提出撤回請求核准後,申請人再提出請求退費,且請求退費與否仍需經評估。

上述規定已於2026年3月10日生效。

資料來源:Brazil: New Regulation for Withdrawal and Voluntary Abandonment of Applications, Patent Waiver, and Withdrawal of Petitions, Tavares, March 12,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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