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一網站上的資訊僅供參考,並不構成任何個案法律建議或服務。這些資訊不必然代表本所或其客戶的觀點。如果您需要法律和智慧財產權建議,請不吝諮詢我們。
本網站使用Cookies以提升您的瀏覽體驗,繼續使用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使用Cookies。

墨西哥專利局限制審查意見發出次數

2026.04.02

墨西哥官方公報日前發布依行政法規修正案,墨西哥專利局針對發明專利與新型專利申請案最多僅得發出兩次審查意見。

修正前,墨西哥專利局於案件審查過程中,最多可發出四次審查意見,要求申請人克服審查意見內指出之缺陷。根據新修正的行政規定墨西哥專利局於發出兩次審查意見通知函後,後續發出的第三次處分將會是核准或核駁審定書。此外,新修正的行政規定也引入在首次審查意見發出後,申請人或墨西哥專利局可發起線上面詢 (virtual interview)。此新規定已於2026年3月12日生效,須注意的是,於前述日期前所提交之案件並不適用新規定。

資料來源:Mexico Limits the Number of Substantive Office Actions for Patent and Utility Model Applications. Olivares. March 8, 2026.
聯絡我們

CONTACT

聯絡我們 Line Facebook 電話
Line通話 Line對話
Line通話 Line對話
Line通話 Line對話
Line通話 Line對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