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曾因美國企業Imagination Engines創始人Stephen L. Thaler在多國以人工智慧「DABUS」為發明人提出專利申請而轟動全球專利界。不過,隨著大部分專利大國(例如美國、歐洲、日本等)皆不承認由人工智慧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I) 作為發明人之專利申請的創作可提出專利申請而沉寂落幕。由「DABUS」案看起來,專利的世界仍需以「自然人」為主導者,主要的國際趨勢仍旨在鼓勵「有責任的創新」,確保專利系統獎勵的是承擔責任與創新的人類,而非無法律責任能力的AI工具。然而,自從2022年11月OpenAI推出ChatGPT以免費開放給普羅大眾使用且可透過簡易對話的形式生成文字後,有些發明人開始運用生成式AI輔助撰寫專利提案資料,甚至該些生成式AI有時參與程度比發明人更大。尤其在日本軟銀集團於2025年1月至4月3日期間公佈的專利申請案數量約為4,200件,遠超過其過往的專利申請量後,AI應用於專利申請的議題再次引發熱議。
筆者不禁遙想起2010年中國大陸專利也曾因補助政策等因素迎來專利申請量爆發式增長的時期,爆量的申請量雖看似提升專利地位,然同時伴隨著許多問題的衍生,例如重數量輕品質的專利申請案過多導致專利審查系統負擔過重,甚至有些專利濫訴事件或企業不當的競爭策略也層出不窮,造成商業市場的秩序混亂,且對於技術開發的腳步亦形成障礙。再者,若為了確保科技優勢,科技巨頭開始仿效日本軟銀集團提出海量專利申請的話,那麼中小型企業或自然人將更難如同電影《翻轉幸福》(Joy) 般地透過靈光乍現時提出的專利創造奇蹟,畢竟在海量的專利申請案公開後都變成現有技術的情況下,未來當有新的構思時要如何從更狹窄的夾縫中求差異而生存下來恐會困難許多。那麼專利申請是否將淪為科技巨頭之間的競技場?
再者,化學材料背景的筆者進一步思考,一方面,這些在短時間內產出的大量專利申請案是否僅是自然人對技術方案的核心技術做出實質貢獻後的AI輔助成果?還是AI參與甚至主導了核心概念的構思成果?若是後者,依「DABUS」案的經驗恐不符合發明人為自然人的必要條件。此外,前述專利申請案是否都經得起專利審查中很常遇到記載要件「說明書內容是否可據以實現、申請專利範圍是否為說明書所支持」之考驗?舉例而言,若以生成式AI作為馬庫西選擇時的擴張輔助,例如化學結構的取代基選擇、組合物中的成分選擇,這些由生成式AI建議的並列選擇是否真的能提供類似的功能?對於申請人而言,如何驗證生成式AI提供的資料之正確性;對於專利審查人員而言,該如何在專利審查階段確認哪些說明書內容是源自於生成式AI的貢獻?另一方面,若使用生成式AI成為常態,那專利審查階段對於進步性判斷時須考量的簡單變更或常規選擇的評估標準會不會相應地提高,使得申請人更難克服前述質疑?
在生成式AI蓬勃發展下,顯然目前的專利制度日後將面臨許多嚴峻挑戰。不過,在專利制度尚未大幅調整的情況下,筆者認為申請人仍應秉持著萬變不離其宗的道理,最好仍以實際進行的實驗結果為基礎進行合理擴張,畢竟,專利制度的立意-「公開可據以實現的創新技術換取一段時間的排他權」,以免在付出不少金錢和時間成本提出申請後,卻仍無法獲得專利權。此外,為避免數年後才懊悔沒在有相關業務推廣的海外地區提出專利申請,或者開牌後發現競爭對手搶先布局海外市場,建議需盡早替有優異效果的技術進行佈局規劃,確保將來擁有更多自主選擇權。
參考資料:
1.《變人》劇情起點:人工智慧可以作為專利申請的發明人嗎?DABUS案在各國與臺灣的最新進展。 (https://www.scimonth.com.tw/archives/5443)
2. ソフトバンクGの特許が2日で一挙に3500件超公開、発明の名称と出願人から浮かぶ焦点 (https://xtech.nikkei.com/atcl/nxt/column/18/03093/040200003/)
3. SoftBank’s AI Patent Blitz: The 10 Most Promising Ideas Among 10,000 (https://www.linkedin.com/pulse/softbanks-ai-patent-blitz-10-most-promising-ideas-among-aaron-taudt-nbpbf)
筆者不禁遙想起2010年中國大陸專利也曾因補助政策等因素迎來專利申請量爆發式增長的時期,爆量的申請量雖看似提升專利地位,然同時伴隨著許多問題的衍生,例如重數量輕品質的專利申請案過多導致專利審查系統負擔過重,甚至有些專利濫訴事件或企業不當的競爭策略也層出不窮,造成商業市場的秩序混亂,且對於技術開發的腳步亦形成障礙。再者,若為了確保科技優勢,科技巨頭開始仿效日本軟銀集團提出海量專利申請的話,那麼中小型企業或自然人將更難如同電影《翻轉幸福》(Joy) 般地透過靈光乍現時提出的專利創造奇蹟,畢竟在海量的專利申請案公開後都變成現有技術的情況下,未來當有新的構思時要如何從更狹窄的夾縫中求差異而生存下來恐會困難許多。那麼專利申請是否將淪為科技巨頭之間的競技場?
再者,化學材料背景的筆者進一步思考,一方面,這些在短時間內產出的大量專利申請案是否僅是自然人對技術方案的核心技術做出實質貢獻後的AI輔助成果?還是AI參與甚至主導了核心概念的構思成果?若是後者,依「DABUS」案的經驗恐不符合發明人為自然人的必要條件。此外,前述專利申請案是否都經得起專利審查中很常遇到記載要件「說明書內容是否可據以實現、申請專利範圍是否為說明書所支持」之考驗?舉例而言,若以生成式AI作為馬庫西選擇時的擴張輔助,例如化學結構的取代基選擇、組合物中的成分選擇,這些由生成式AI建議的並列選擇是否真的能提供類似的功能?對於申請人而言,如何驗證生成式AI提供的資料之正確性;對於專利審查人員而言,該如何在專利審查階段確認哪些說明書內容是源自於生成式AI的貢獻?另一方面,若使用生成式AI成為常態,那專利審查階段對於進步性判斷時須考量的簡單變更或常規選擇的評估標準會不會相應地提高,使得申請人更難克服前述質疑?
在生成式AI蓬勃發展下,顯然目前的專利制度日後將面臨許多嚴峻挑戰。不過,在專利制度尚未大幅調整的情況下,筆者認為申請人仍應秉持著萬變不離其宗的道理,最好仍以實際進行的實驗結果為基礎進行合理擴張,畢竟,專利制度的立意-「公開可據以實現的創新技術換取一段時間的排他權」,以免在付出不少金錢和時間成本提出申請後,卻仍無法獲得專利權。此外,為避免數年後才懊悔沒在有相關業務推廣的海外地區提出專利申請,或者開牌後發現競爭對手搶先布局海外市場,建議需盡早替有優異效果的技術進行佈局規劃,確保將來擁有更多自主選擇權。
參考資料:
1.《變人》劇情起點:人工智慧可以作為專利申請的發明人嗎?DABUS案在各國與臺灣的最新進展。 (https://www.scimonth.com.tw/archives/5443)
2. ソフトバンクGの特許が2日で一挙に3500件超公開、発明の名称と出願人から浮かぶ焦点 (https://xtech.nikkei.com/atcl/nxt/column/18/03093/040200003/)
3. SoftBank’s AI Patent Blitz: The 10 Most Promising Ideas Among 10,000 (https://www.linkedin.com/pulse/softbanks-ai-patent-blitz-10-most-promising-ideas-among-aaron-taudt-nbpb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