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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FC判決說明書內的提示訊息 (blaze marks) 並不充分,故不符書面敘述規定

2025.12.11

Duke University與Allergan Sales LLC(統稱專利權人)共有美國第9,579,270(簡稱’270)號專利,前述專利涉及使用非自然 (Non-Naturally) 存在的前列腺素治療脫髮的組合物與方法。專利權人於市面上推出Latisse®藥物以用於刺激頭髮的生長,該藥物具有0.03%的比馬前列腺素眼藥水 (bimatoprost ophthalmic solution),其為一種前列腺醯胺(prostamide) 的抗菌眼藥水。

專利權人於2018年向科羅拉多州對製造與販售Latisse®學名藥的藥商Sandoz Inc.提出其學名藥對’270號專利的請求項30構成侵權之訴訟。

陪審團審理中,被控侵權者主張系爭專利因不符書面記載規定故無效,進一步來說,系爭請求項記載超過4,000種化合物可幫助頭髮生長,但卻未於說明書內指出單一的特定實施例,或充分揭露系爭請求項內所涵蓋的共同結構。陪審團最後認定被控侵權者未能證明前述主張且對’270號專利侵權,須支付專利權人賠償金;雖被控侵權者向地院提出請求再次審理,然被地院拒絕,故被控侵權者上訴至CAFC。

CAFC庭審中,被控侵權者提到請求項30因不符合書面記載規定,而無法協助該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識別該化合物;CAFC肯認被控侵權者的主張,並表示專利權人的專家證人同意說明書記載方式涵蓋數十億種可能的化合物,且雙方聘請的專家證人證實’270號專利僅主張1,620種或4,320種化合物保護。根據本案證言,任一陪審員均會認定說明書記載了申請專利範圍的一系列化合物,然不包含可協助該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辨識所請保護化合物中的下位化合物,即本案中所提供的提示訊息 (blaze marks)並不充分,是以,CAFC推翻地院認定’270號專利有效之判決。

資料來源:
1. Composition Patent for Hair Loss Medication Invalid for Lack of Written Description, IPO Daily News. November 19 2025.
2.  Duke University, Allergan Sales, LLC, v. Sandoz Inc., Fed Circ. 2024-1078. November 18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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