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一網站上的資訊僅供參考,並不構成任何個案法律建議或服務。這些資訊不必然代表本所或其客戶的觀點。如果您需要法律和智慧財產權建議,請不吝諮詢我們。
本網站使用Cookies以提升您的瀏覽體驗,繼續使用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使用Cookies。

因PTAB未能解釋結合前案動機,CAFC發回重審

2025.01.23

美國第10,530,903(簡稱’903號)專利之專利權人為Centripetal Networks, LLC,前述專利涉及一種在通訊網路中建立封包關聯的技術。Palo Alto Networks, Inc. 引用三件前案向專利審判暨上訴委員會 (Patent Trial and Appeal Board) 對’903號專利提出兩造重審 (Inter Partes Review, IPR),挑戰多項請求項為顯而易見的,嗣後經PTAB立案。

PTAB審理中,提到本案須考量的爭點在於IPR請求人引用的兩件前案對於’903號專利敘述的傳送與指示第一主機對於相互傳送回覆的這項限定特徵是否構成教示(IPR請求人主張該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會有結合兩件前案的動機)。PTAB於最終書面意見指出,由於IPR請求人未能提供優勢證據證明被挑戰的請求項為顯而易見的,故IPR請求人上訴至CAFC。

CAFC審理中表示,PATB從未明確指出該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是否有結合引用文件的動機,其僅是針對已知技術與系爭專利間並無必要關鍵 (necessary bridge),且專利權人爭論前案的組合對於爭論的限制特徵並不足以構成教示予以回應。由於PTAB未能解釋其結合引用兩件前案的理由,故CAFC最後撤銷且發回重審。

資料來源:
1.  District Court Failed to Determine Motivation to Combine, IPO Daily News. December 17, 2024.
2.  Palo Alto Networks, Inc., V. Centripetal Networks, LLC, Fka Centripetal Networks, Inc., Fed Circ. 2023-1636. December 16, 2024.
聯絡我們

CONTACT

聯絡我們 Line Facebook 電話
Line通話 Line對話
Line通話 Line對話
Line通話 Line對話
Line通話 Line對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