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ore Detail
一、案例事實
小明最近因為準備搬家,整理打包的過程中陸陸續續清出了不少塵封已久卻又從未開封的商品,在提醒自己應該要開始調整消費習慣之餘,也興起了將這些商品放上網路販售的念頭。前來幫忙打掃的好友阿宏看著小明興致勃勃的樣子,忍不住出言提醒小明這些商品中有些是屬於醫療器材,千萬不能拿去販售以免受罰,小明看著手上那盒全新包裝的OK繃不禁感到疑惑,就只是生活中常見的日用品,真的不ok嗎?
二、案例解析
(一) 相關規定
1. 醫療器材管理法第2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衛生福利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2. 醫療器材管理法第3條第1項
本法所稱醫療器材,指儀器、器械、用具、物質、軟體、體外診斷試劑及其相關物品,其設計及使用係以藥理、免疫、代謝或化學以外之方法作用於人體,而達成下列主要功能之一者:
一、診斷、治療、緩解或直接預防人類疾病。
二、調節或改善人體結構及機能。
三、調節生育。
3. 醫療器材管理法第11條
本法所稱醫療器材販賣業者,指經營醫療器材之批發、零售、輸入、輸出、租賃或維修之業者。
4. 醫療器材管理法第13條第1項
非醫療器材商,除另有規定外,不得為第十條及第十一條所定之業務。
5. 醫療器材管理法第70條第1項第1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非為醫療器材商而為醫療器材商之業務,或違反第十三條第二項規定,登記事項變更未辦理變更登記。
6. 醫療器材分類分級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醫療器材商或民眾,得向中央主管機關查詢醫療器材分級或其他相關事項。
(二)說明
有關案例中所提到的狀況,想將家中用不到的東西上網加以販售,相信應該並不少見,不過只要是販售醫療器材相關的商品,都必須遵守醫療器材管理法之規定。關於此,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也曾在其網頁公告提醒,除了常見的醫用口罩、OK繃、紗布、棉花棒以外,如隱形眼鏡保存盒/保養液、洗/吸鼻器、保險套、衛生棉條等也都是醫療器材。如民眾未領有販賣業醫療器材許可執照,不得於任何通路販賣醫療器材,否則將因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第13條第1項規定而被處以新臺幣3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由於不少日常的物品很可能被誤以為是一般用品,例如供孕婦使用的托腹帶即被歸類於醫療用束帶,也是屬於醫療器材的一種,倘若無法判斷產品是否屬於醫療器材時,或可考慮依醫療器材分類分級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提出醫療器材屬性管理查詢申請,切勿輕忽大意,以免得不償失。
小明最近因為準備搬家,整理打包的過程中陸陸續續清出了不少塵封已久卻又從未開封的商品,在提醒自己應該要開始調整消費習慣之餘,也興起了將這些商品放上網路販售的念頭。前來幫忙打掃的好友阿宏看著小明興致勃勃的樣子,忍不住出言提醒小明這些商品中有些是屬於醫療器材,千萬不能拿去販售以免受罰,小明看著手上那盒全新包裝的OK繃不禁感到疑惑,就只是生活中常見的日用品,真的不ok嗎?
二、案例解析
(一) 相關規定
1. 醫療器材管理法第2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衛生福利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2. 醫療器材管理法第3條第1項
本法所稱醫療器材,指儀器、器械、用具、物質、軟體、體外診斷試劑及其相關物品,其設計及使用係以藥理、免疫、代謝或化學以外之方法作用於人體,而達成下列主要功能之一者:
一、診斷、治療、緩解或直接預防人類疾病。
二、調節或改善人體結構及機能。
三、調節生育。
3. 醫療器材管理法第11條
本法所稱醫療器材販賣業者,指經營醫療器材之批發、零售、輸入、輸出、租賃或維修之業者。
4. 醫療器材管理法第13條第1項
非醫療器材商,除另有規定外,不得為第十條及第十一條所定之業務。
5. 醫療器材管理法第70條第1項第1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非為醫療器材商而為醫療器材商之業務,或違反第十三條第二項規定,登記事項變更未辦理變更登記。
6. 醫療器材分類分級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醫療器材商或民眾,得向中央主管機關查詢醫療器材分級或其他相關事項。
(二)說明
有關案例中所提到的狀況,想將家中用不到的東西上網加以販售,相信應該並不少見,不過只要是販售醫療器材相關的商品,都必須遵守醫療器材管理法之規定。關於此,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也曾在其網頁公告提醒,除了常見的醫用口罩、OK繃、紗布、棉花棒以外,如隱形眼鏡保存盒/保養液、洗/吸鼻器、保險套、衛生棉條等也都是醫療器材。如民眾未領有販賣業醫療器材許可執照,不得於任何通路販賣醫療器材,否則將因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第13條第1項規定而被處以新臺幣3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由於不少日常的物品很可能被誤以為是一般用品,例如供孕婦使用的托腹帶即被歸類於醫療用束帶,也是屬於醫療器材的一種,倘若無法判斷產品是否屬於醫療器材時,或可考慮依醫療器材分類分級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提出醫療器材屬性管理查詢申請,切勿輕忽大意,以免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