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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即將實施新智慧財產權法

2022.12.01

阿拉伯聯合大公國 (United Arab Emirates, UAE) 經濟部之國際專利註冊中心(International Centre of Patent Registration, ICPR) 日前舉辦一場研討會,會議內容著重於討論新引入的智慧財產權法(聯邦法第2021/11號)之實務變動與施行細則(聯邦第2022/6法律)。以下為涉及申請人於提出申請與申請歷程中的部分重要改變。
 
  • 委任書、讓與文件與商業摘錄 (commercial extracts) 等證明文件僅需公證即可,無須簽證。
  • 除非ICPR要求,否則證明文件無須再翻譯為阿拉伯文。
  • 發明專利申請案之請求項之上限為50項,新型專利申請案之請求項上限為10項。
  • 發明專利申請案可改請為新型專利申請案,反之亦然。
  • 複審過程中由審查委員要求提出之微幅修正規費有望大幅降低。
  • 若更正範圍未超出原核准範疇,新法律允許核准後更正。
  • 設計專利將會由原本的10年保護期限延長為20年,此變動適用於2021年12月起提出之申請案,須注意的是,雖然依據法律規定,年費為逐年繳納或預繳,但到目前為止,尚未公布任何具體年費繳納之相關訊息。
 
資料來源:UAE: Legalization No Longer Required for Patent and Design Registration SABA Intellectual Property, November 11, 2022.<https://www.sabaip.com/uae-legalization-no-longer-required-for-patent-and-design-regist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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