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生活中手機使用的便利性仰賴兩個因素,首先是技術的進步,其次是技術標準化,確保各個設備之間可以相互通信。因此,制定技術標準之目的是要使技術商業化更有效率。然而,效率不彰仍舊存在於市場中,成為企業的障礙,因此,仲裁和調解成為克服這些障礙的管道。
標準是由各個利害關係人建立和制定,3G和4G技術標準由國際通信聯盟 (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 Union, ITU) 計劃,該聯盟目前正在和其成員一同制定5G網路的國際標準,歐洲電信標準協會 (European Telecommunications Standards Institute) 也為5G制定標準,未來也將整合到5G系統中。
如果一件專利成為5G標準的一部分,專利權人的技術需要授權給所有使用5G標準的相關製造商。然而,這種情況也帶來風險,標準必要專利 (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 SEP) 的權利人可能會要求過高的授權金。
為了解決上述問題並確保以公平的條件使用SEP之相關技術,標準制定組織引進公平、合理、無歧視 (Fair, Reasonable and Non-discriminatory, FRAND) 授權,希望將專利納入標準的專利權人必須同意按照FRAND條款授權其專利。如果未依照FRAND授權,被授權人可以採取法律行動,並請求法院設定一個符合FRAND條款的費用。反之,如果被授權人拒絕接受FRAND授權,卻持續使用專利技術,則被授權人恐遭起訴侵害專利。由於訴訟費用不貲,且在不同的國家互相起訴,請求禁令,甚至基於商業目的考量延長訴訟程序等,最終影響卻是終端用戶,而承擔不必要成本。
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 (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WIPO) 仲裁與調解中心發現FRAND案件的數量有所增加,尤其是調解的數量。調解可以幫助當事人著重在商業利益並且以保密的方式解決糾紛,調解的重點不是法律分析,而是確定雙方的共同商業利益,在WIPO仲裁與調解中心處理的案件中,雙方不僅達成和解,還達成新的商業協議。許多法院意識到調解的好處,例如:中國大陸的IP法院將ICT專利侵權案件轉交至WIPO調解,此外,美國和德國法院也鼓勵當事人在整個法院程序進行當中嘗試調解。美國專利局日前也表示支持仲裁與調解,將與WIPO仲裁與調解中心合作促進SEP爭議的解決。
據WIPO仲裁與調解中心統計,調解員在一個案件上平均花費15個小時調解,各方分攤之調解費用每小時約300至600美元。
此外,根據WIPO仲裁規則,仲裁機構可以作出禁令、資產保全及要求當事人提供擔保的臨時命令。當事人也可以請求司法機關發出臨時命令。
資料來源:Arbitration and mediation: resolving patent licensing disputes in the world of standardized technology, WIPO, December 2022. <https://www.wipo.int/wipo_magazine/en/2022/04/article_00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