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智慧財產權法修正案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s Amendment (Productivity Commission Response Part 2 and Other Measures) Bill 2019) 已於2020年2月26日生效,新型專利制度將逐步被淘汰。自2021年8月26日起,澳洲專利局不再受理新型申請案;而由於澳洲新型專利的專利權期間為申請日起算8年,故2029年8月26日後澳洲新型專利將不復存在。申請人若有意願在澳洲取得新型專利保護,須在2021年8月25日(含)以前提出申請。
澳洲新型專利申請僅有形式審查,提出申請後約3個月即可取得專利,大幅短於發明專利所需時間。且澳洲無准前異議制度,不會因第三人之阻撓而延緩取得專利。須注意的是,專利權人要主張權利之前,須向專利局請求審查;但澳洲對新型專利的進步性要求較低,故要取得專利的專利性門檻也較低。另外,澳洲新型專利申請所需費用也低於發明專利申請。
澳洲新型專利之取得,相對地省時省力,是個經濟實惠的選擇。申請人可檢視在專利佈局上之需求,把握最後的機會,考慮盡快在受理期限前提出申請。
資料來源:Innovation patent to be phased out from 26 August 2021, Phillips Ormonde Fitzpatrick Intellectual Property. June 7,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