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技術標準化過程與專利審查過程彼此獨立,因此很難協調雙邊時程。有鑑於此,日本專利局推出支援標準化策略之專利審查試行計畫,使標準相關之專利申請案,能夠根據標準發展進度,彈性配合專利審查。在此計畫下,針對申請人尋求涉及標準建立與推廣活動之技術領域(以下稱「標準化活動」)之專利申請案,將於申請人請求的時間開始審查(自請求審查起不早於12個月且不遲於24個月)。
試行計畫適用於符合下列兩項要求的專利申請案:
(1) 該專利申請案之技術,係申請人、或發明人所屬之公司正進行標準化活動者。
(2) 該專利申請案的申請號必須已列在預先登記 (advance procedure) 之清單中。
日本專利局每年7月接受申請人預期在當年10月1日至隔年9月30日之間提出此試行計畫請求之預先登記。登記截止後,日本專利局會通知申請人,在該年度期間內可適用此試行計畫的專利審查案件量。收到通知的申請人,應自申請案提出審查請求之日起的五個工作日內,同時提交下列文件:
(1)請求書及證明專利申請案之技術正進行標準化活動的文件:請求書載明:申請人之聯絡人;請求進行試行計畫之專利申請案號;期望開始審查的時間;以及標準之描述。
(2)陳述書:陳述書載明申請人、或發明人所屬之公司進行標準化活動之組織或機構的名稱;期望開始審查的時間;及請求進行此試行計畫之聲明。每件專利申請案須單獨提交一份陳述書。
若提出請求之專利申請案被納入此試行計畫,日本專利局將通知申請人並同時告知預定開始審查之月份。
資料來源:Launch of Pilot Program for Patent Examination to Support
Standardization Strategies, Maeda IP Newsletter, September, 2026.
試行計畫適用於符合下列兩項要求的專利申請案:
(1) 該專利申請案之技術,係申請人、或發明人所屬之公司正進行標準化活動者。
(2) 該專利申請案的申請號必須已列在預先登記 (advance procedure) 之清單中。
日本專利局每年7月接受申請人預期在當年10月1日至隔年9月30日之間提出此試行計畫請求之預先登記。登記截止後,日本專利局會通知申請人,在該年度期間內可適用此試行計畫的專利審查案件量。收到通知的申請人,應自申請案提出審查請求之日起的五個工作日內,同時提交下列文件:
(1)請求書及證明專利申請案之技術正進行標準化活動的文件:請求書載明:申請人之聯絡人;請求進行試行計畫之專利申請案號;期望開始審查的時間;以及標準之描述。
(2)陳述書:陳述書載明申請人、或發明人所屬之公司進行標準化活動之組織或機構的名稱;期望開始審查的時間;及請求進行此試行計畫之聲明。每件專利申請案須單獨提交一份陳述書。
若提出請求之專利申請案被納入此試行計畫,日本專利局將通知申請人並同時告知預定開始審查之月份。
資料來源:Launch of Pilot Program for Patent Examination to Support
Standardization Strategies, Maeda IP Newsletter, September,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