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專利於2026年9月1日頒布第INPI/PR/DIRPA No. 07號規範性條例 (Normative Ordinance),針對國際專利分類為H04(涵蓋電信與通訊技術領域)的專利申請案,實施優先審查新規定。這項新條例正式廢止2026年6月23日頒布的第05號規範性條例。最主要的改變是放寬申請人可提交優先審查申請的數量。在新規定下,每位申請人每月針對H04分類的優先審查申請配額調升至最多三件。
可用名額將繼續依優先審查申請提交的日期與時間,以「先到先得 (first come, first served)」的方式進行分派。
重要的是,不論個別優先審查申請最終是否被受理,皆計入三件的額度。若申請人提出PPH請求,不論作為支持依據所提交的在先審查局結果為何,同樣計入此額度限制。
在當月週期內、第05號條例仍有效時已提交的任何優先審查申請,都將計入新的三件額度限制內。
若超出適用的限制額度,則該優先審查申請將不予受理,而其對應的專利申請案將繼續按照一般審查程序進行處理。該條例亦允許申請人或其代理人,針對因此未被受理的優先審查申請,申請退還已繳納的規費。這項新限制不適用於涉及高齡申請人、身心障礙申請人、患有重大疾病的申請人,以及新創企業 (startups) 等特定優先審查類別。
資料來源:Brazilian PTO increases monthly limit for prioritized examination requests involving H04 patent applications, Daniel Law, September 1, 2026.
可用名額將繼續依優先審查申請提交的日期與時間,以「先到先得 (first come, first served)」的方式進行分派。
重要的是,不論個別優先審查申請最終是否被受理,皆計入三件的額度。若申請人提出PPH請求,不論作為支持依據所提交的在先審查局結果為何,同樣計入此額度限制。
在當月週期內、第05號條例仍有效時已提交的任何優先審查申請,都將計入新的三件額度限制內。
若超出適用的限制額度,則該優先審查申請將不予受理,而其對應的專利申請案將繼續按照一般審查程序進行處理。該條例亦允許申請人或其代理人,針對因此未被受理的優先審查申請,申請退還已繳納的規費。這項新限制不適用於涉及高齡申請人、身心障礙申請人、患有重大疾病的申請人,以及新創企業 (startups) 等特定優先審查類別。
資料來源:Brazilian PTO increases monthly limit for prioritized examination requests involving H04 patent applications, Daniel Law, September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