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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專利局發布審查指南修正草案

2026.09.02

印度專利局於2026年8月19日發布《2026專利局實務與程序指南草案4.0版》,更新2019年的3.0版。以下摘錄自草案修正內容。
去刑罰化:將刑事處罰改為民事罰鍰(例如:虛假專利聲明最高處以10,450美元罰鍰)。
序列清單 (WIPO ST.26):2022年7月1日或之後提交的申請,強制須符合WIPO ST.26 標準。
擴大PCT ISA:承認日本專利局為合格國際檢索機關/國際初步審查機關 (ISA/IPEA) 之一。
分割申請:可根據第16條提出的分割申請,不論是主動提出或為克服審查意見提出,前提是臨時說明書或完整說明書中已揭露多個發明。
軟體及電腦相關發明(第3(k)條):若軟體實施之發明能展示出「技術效果」或「技術貢獻」,例如更高的處理速度、減少磁碟存取時間,則具專利性。
診斷方法排除(第3(i)條):將「診斷」方法之排除範圍,嚴格限縮到「能夠揭示病理結果,並用於人類醫療處置」的過程。
  
此外,指南修正草案將印度2024年專利(修正)規則(自2024年3月15日起生效)落實到官方審查官的工作流程中:
審查請求:對於2024年3月15日或之後提交的申請,請求實體審查的期限從優先權日/申請日起的48個月縮短至31個月。在2024年3月15日前提交的申請則保留48個月的期限。
專利實施狀況聲明書:每三個財政年度需提交一次Form 27,並於該3年期間結束後的6個月內提交。單份Form 27可涵蓋同一專利權人的多項相關專利。
期限彈性:專利局長可針對各種審查期限給予最長6個月的延期或寬限延遲。
國外申請揭露:根據第8(1)(b) 條規定的Form 3更新,需在第一次審查意見發出後的三個月內提交。第8(2)條的答辯期限縮短為2個月。

資料來源:Indian Patent Office Issues Draft Patent Manual, 2026: Comprehensive Overview, Chaoha & Chaoha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Firm, August 21,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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