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在2026年修正部分的審查制度,概述如下。
1. 延緩審查
舊制:申請人提出延緩審查請求時,須指定開始審查日期,該日期應落在提出請求審查之日起24個月後,至申請日起5年內。此外,任何變更或撤回該延緩請求者,均須於提出延緩審查請求之日起2個月內提出,提出延緩審查2個月後不可再調整該請求。
新制:自2026年5月14日起,廢除2個月期限限制,請求者可隨時請求再提早、再延後,或是撤回該延緩實審。
2. 擴大前瞻科技之優先審查
繼2025年將生物技術、人工智慧與先進機器人納入後,2026年進一步擴大定義:
人工智慧領域:基礎人工神經網路擴大至實體AI。
生物技術領域:擴大涵蓋合成生物學及相關技術。
適用領域包含:半導體、顯示器、二次電池、生物技術、先進機器人、AI。
3. 縮短專利審查意見通知待審期間
目標:MOIP擬將一般審查案件之平均待審期間縮短至14個月。
優先審查案件:針對優先審查案件,申請人提交答辯後,審查委員發出回覆的期限由4個月縮短為2個月。
資料來源:Recent Changes to Korea’s Deferred Examination and Expedited Examination Systems, Lee & Ko, August, 2026.
<https://www.leeko.com/newsl/leeko_ip/202608/news_en.pdf>
1. 延緩審查
舊制:申請人提出延緩審查請求時,須指定開始審查日期,該日期應落在提出請求審查之日起24個月後,至申請日起5年內。此外,任何變更或撤回該延緩請求者,均須於提出延緩審查請求之日起2個月內提出,提出延緩審查2個月後不可再調整該請求。
新制:自2026年5月14日起,廢除2個月期限限制,請求者可隨時請求再提早、再延後,或是撤回該延緩實審。
2. 擴大前瞻科技之優先審查
繼2025年將生物技術、人工智慧與先進機器人納入後,2026年進一步擴大定義:
人工智慧領域:基礎人工神經網路擴大至實體AI。
生物技術領域:擴大涵蓋合成生物學及相關技術。
適用領域包含:半導體、顯示器、二次電池、生物技術、先進機器人、AI。
3. 縮短專利審查意見通知待審期間
目標:MOIP擬將一般審查案件之平均待審期間縮短至14個月。
優先審查案件:針對優先審查案件,申請人提交答辯後,審查委員發出回覆的期限由4個月縮短為2個月。
資料來源:Recent Changes to Korea’s Deferred Examination and Expedited Examination Systems, Lee & Ko, August, 2026.
<https://www.leeko.com/newsl/leeko_ip/202608/news_en.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