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一網站上的資訊僅供參考,並不構成任何個案法律建議或服務。這些資訊不必然代表本所或其客戶的觀點。如果您需要法律和智慧財產權建議,請不吝諮詢我們。
本網站使用Cookies以提升您的瀏覽體驗,繼續使用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使用Cookies。

中國大陸國知局修正《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保護條例》

2026.08.19

中國大陸日前修正《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保護條例》(簡稱《條例》,以下列舉此次修正內容。
一、引入依請求撤銷登記程序積體電路電路布局
引入依協力廠商請求啟動撤銷登記的程序,即任何人可請求撤銷該積體電路電路布局。國務院智慧財產權行政部門對撤銷布圖設計登記的請求應當及時審查和作出決定,並通知兩造。
  
修正後的撤銷程序與專利權無效宣告程式十分相似。在專利侵權訴訟中,被告不能直接主張專利權無效抗辯,而是需要通過獨立的程序宣告專利權無效。在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侵權訴訟中,被告也不應直接提出應被撤銷的抗辯,即法院應該推定積體電路電路布局登記有效,然後作出是否侵權的決定。如果被告主張登記應被撤銷,則應透過單獨的行政程序撤銷。

二、增加創作積體電路電路布局的獎酬措施
修正後的《條例》直接適用《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和國家有關規定,採用約定優先原則,允許單位與設計人員約定獎勵和報酬的方式、數額和時限。未約定,則按照《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規定,提取不低於科技成果轉讓淨收入或許可淨收入的50%、或者科技成果作價投資形成的股份或出資比例的50%,給予獎勵和報酬;如是自行實施或者與他人合作實施,成功投產後連續3-5年,每年提取不低於營業利潤的5%,給予獎勵和報酬。

三、完善侵權損害賠償規則
在侵權損害計算方面,明確按權利人的實際損失、侵權人的侵權所得或許可使用費的倍數來確定賠償數額。值得一提的是,參照「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的表述與《專利法》一致,在侵權人並不存在故意的情況下,這一賠償數額計算方法依然是補償性的,並不存在懲罰之目的。
  
修正後的《條例》引入懲罰性賠償制度,即針對故意侵犯者,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計算數額的1倍以上5倍以下確定賠償數額。

四、完善保密要求
修正後的《條例》配套完善保密要求及法律責任,明確除國家機關依法履職需要外,任何人不得查閱或者複製積體電路電路布局的複製件或者圖樣的電子版本;同時對國務院智慧財產權行政部門工作人員及有關人員、代理機構洩露積體電路電路布局未公開內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作出規定。

資料來源:專家解讀 | 我國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保護制度的最新發展,中國大陸國知局,2026年8月3日。
<https://www.cnipa.gov.cn/art/2026/8/3/art_66_207422.html>
聯絡我們

CONTACT

聯絡我們 Line Facebook 電話
Line通話 Line對話
Line通話 Line對話
Line通話 Line對話
Line通話 Line對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