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一網站上的資訊僅供參考,並不構成任何個案法律建議或服務。這些資訊不必然代表本所或其客戶的觀點。如果您需要法律和智慧財產權建議,請不吝諮詢我們。
本網站使用Cookies以提升您的瀏覽體驗,繼續使用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使用Cookies。

巴西專利局發布已知物質新用途專利審查指南最終版本

2026.07.09

巴西專利局於2025年公開諮詢修正《化學領域專利申請審查指南》第9章內容。該章節主要涉及已知產品的新用途,特別是新的醫學用途(目前接受瑞士型請求項)以及新的非醫學用途。巴西專利局於分析公眾建議後,日前發布第80/2026號法令,其中包含更新後化學指南第9章的最終版本。
  
更新後的第9章旨在進一步闡明現行化學指南中既有的審查原則。換句話說,現行的化學指南已透過額外的說明範例得到進一步的發展與解釋。值得留意的是,第一版草案提出最重大的修正(即指出只有活體內 (in vivo) 實驗數據才會被視為足以支持治療用途請求項)並未納入最終版本中。更新後第9章所引入的主要闡明重點包括:
1.    雖然活體內實驗數據仍是支持治療/醫學用途請求項的首選證據,但活體外 (in vitro)、離體 (ex vivo) 和計算機模擬 (in silico) 研究以及理論推導也可能被接受,前提是能構成所聲稱治療用途的充分且明確之證據。
2.    申請後提交的數據可作為補充證據被接受,前提是這些數據必須基於原始公開內容,且僅用於確認在提交的專利申請中已經公開的活性 (activity)。
3.    對於通式化合物類別(例如由功能或結構特徵定義的類別),如果這些化合物已在原申請案中進行過測試並揭露,則其揭露的充分性將獲得認可。
4.    對於已知化合物(例如由馬庫西記載形式定義的化合物),若實驗數據能證明來自不同取代基之每個化學類別中的至少一種代表性化合物具有所聲稱的用途,則其揭露的充分性將獲得認可。
 
現行修正後的化學指南第9章強化了巴西專利局的觀點,即治療方案、劑量、給藥/應用途徑、給藥間隔和患者群體均屬與治療方法相關的特徵。根據巴西智慧財產權法第10條第款的規定,此類主題不被視為發明,因此巴西專利局經常針對新醫藥用途(如瑞士型請求項)的請求項予以核駁。

資料來源:Brazilian PTO publishes final version of updated patent examination Guidelines for new uses of known substances, Daniel Law, June 30, 2026.
<https://www.daniel.com.br/en/client-alert/brazilian-pto-publishes-final-version-of-updated-patent-examination-guidelines-for-new-uses-of-known-substances/>
聯絡我們

CONTACT

聯絡我們 Line Facebook 電話
Line通話 Line對話
Line通話 Line對話
Line通話 Line對話
Line通話 Line對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