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專利正在試行精簡式請求項組加速審查計畫 (Streamlined Claim Set Pilot Program),以評估該計畫對有限請求項數目之專利申請案的待審狀況和審查品質之影響。
該試行計畫的適格申請案為僅有1項獨立項且總項數不超過10項的待審發明專利申請案,若符合要求便可請求加速審查。若欲適用此計畫,申請人須透過請願 (petition) 方式且繳納規費,然適用該計畫須符合請求項數目限制條件,故申請人可以主動提出初步修正,及請願,且一併繳納規費;若該請願經美國專利局受理,則將會優先進入審查,申請人可因此加速取得首次審查意見通知書。
須注意的是,加速審查僅針對發出首次審查意見通知書,後續的審查意見書則依一般案件進度審理。以下摘錄該試行計畫的要求。
該試行計畫的適格申請案為僅有1項獨立項且總項數不超過10項的待審發明專利申請案,若符合要求便可請求加速審查。若欲適用此計畫,申請人須透過請願 (petition) 方式且繳納規費,然適用該計畫須符合請求項數目限制條件,故申請人可以主動提出初步修正,及請願,且一併繳納規費;若該請願經美國專利局受理,則將會優先進入審查,申請人可因此加速取得首次審查意見通知書。
須注意的是,加速審查僅針對發出首次審查意見通知書,後續的審查意見書則依一般案件進度審理。以下摘錄該試行計畫的要求。
- 該件專利申請案為原案(非再發證、非接續案)。
- 2025年10月27日前已提申的發明專利申請案。
- 非為PCT (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 國際申請案進入美國國家階段。
- 須繳納規費。
- 無多重附屬項。
美國專利局預期將審查資源集中於參與此計畫的待審專利申請案,以減少美國專利待審案件,且從該計畫中收集的數據將可支持未來加快設計專利申請案審查的工作。此試行計畫始於2025年10月27日並止於2026年10月27日,或所屬審查技術中心已受理至少200件此計畫的申請案,以日期或條件先到者為準。
資料來源:USPTO to launch Streamlined Claim Set Pilot Program, USPTO. October 27,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