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ternational Business Machines Corp持有美國第7,072,849(簡稱’849號)專利與美國第7,076,443(簡稱’443號)專利,前述兩件專利涉及網路廣告之優化方法,係根據檢索結果篩選網路廣告。Chewy, Inc.向紐約州南區地院 (District Court for the Southern District of New York) 提出未侵害包含前述兩件專利的確認之訴 (declaratory judgement)。
Chewy, Inc.提出確認之訴後,專利權人提出反訴,指控Chewy, Inc.構成專利侵權。本案經申請專利範圍解釋程序後,Chewy, Inc.提出即決判決 (summary judgment)之聲請,主張對’849號專利部分請求項不侵權且’443號專利違反 35 U.S.C § 101的規定,嗣後經地院准許,並指出’443號專利是一種抽象概念。專利權人不服地院審判結果,遂上訴至CAFC。
CAFC庭審中,專利權人主張所請發明是敘述一種針對於電腦網路廣告所引發的特定技術問題的具體解決方法,例如使用者進行檢索時,會限制某些廣告,進一步來說,所請發明是基於檢索結果而非檢索查詢篩選廣告的方法,優化網路廣告的特定性與相關性;CAFC反對專利權人之主張,認為所請發明乃廣泛的描述一種將廣告與檢索結果相關聯的一般流程。CAFC首先認定所請專利範圍乃一種抽象概念,後於進入第二步驟的判斷時,認為無論是單獨或者是有序組合,均缺乏發明概念 (inventive concept),最後作出維持地院認定’443號專利不具專利適格性的判決。
資料來源:
Chewy, Inc.提出確認之訴後,專利權人提出反訴,指控Chewy, Inc.構成專利侵權。本案經申請專利範圍解釋程序後,Chewy, Inc.提出即決判決 (summary judgment)之聲請,主張對’849號專利部分請求項不侵權且’443號專利違反 35 U.S.C § 101的規定,嗣後經地院准許,並指出’443號專利是一種抽象概念。專利權人不服地院審判結果,遂上訴至CAFC。
CAFC庭審中,專利權人主張所請發明是敘述一種針對於電腦網路廣告所引發的特定技術問題的具體解決方法,例如使用者進行檢索時,會限制某些廣告,進一步來說,所請發明是基於檢索結果而非檢索查詢篩選廣告的方法,優化網路廣告的特定性與相關性;CAFC反對專利權人之主張,認為所請發明乃廣泛的描述一種將廣告與檢索結果相關聯的一般流程。CAFC首先認定所請專利範圍乃一種抽象概念,後於進入第二步驟的判斷時,認為無論是單獨或者是有序組合,均缺乏發明概念 (inventive concept),最後作出維持地院認定’443號專利不具專利適格性的判決。
資料來源:
1.Claims for Targeting Web-Based Ads Were Patent Ineligible, IPO Daily News. March 7, 2023.
2.Chewy, Inc., v. International Business Machines Corporation, Fed Circ. 2022-1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