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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之主張,自系爭專利無效轉至限縮專利範圍,成功獲判未侵權

2021.09.09

Data Engine Technologies LLC(後稱DET)持有美國第5,590,259號、第5,784,545號與第 6,282,551號專利(統稱系爭專利)。系爭專利涉及透過使用者於電子表格介面上,執行使用者訂定的筆記標籤,以顯示與瀏覽3D試算表的系統與方法,如下圖所示。DET向德拉瓦州地院 (District Court for the District of Delaware) 對Google LLC(後稱Google)提出系爭專利之侵權訴訟。2016年,Google提出向地院主張系爭專利有悖35 U.S.C §101動議,嗣後經地院認定請求項12所述之使用筆記標籤來標記與安排試算表乃一種抽象概念,作出系爭專利非為可准予專利標的之判決,DET向CAFC提出上訴。於CAFC庭審中,DET主張系爭專利主要創新在於要透過使用筆記的這種隱喻來想像3D試算表以改善使用者介面,進一步來說,DET強調其係一種符合專利適格標的之概念,該概念包含解決電腦試算表應用程式之特有問題,尤其是3D試算表解決問題等主張,後經CAFC採用,認定請求項12並非僅是一種通用或抽象的想法,原因在於其主張一種特定的3D試算表瀏覽方法,達到了電子功能試算表功能的優化,作出推翻地院決定且發回重審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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