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在2022年2月24日修正發布「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專利案面詢作業要點」,提供專利申請人更便利之專利面詢措施,在符合一定條件下,放寬非舉發案之面詢,得採遠距視訊方式為之,並自2022年3月1日生效。辦理遠距視訊面詢之條件為:(1)非舉發案之面詢、(2)遠距視訊面詢之處所為非公開之處所、具備智慧局規定之軟硬體設備,且可保持良好視訊品質、(3)須經智慧局許可。
以下為錄自修正重點:
修正重點
1.修正放寬當事人針對舉發案以外之案件,申請於智慧局以外之適當處所面詢,符合一定條件而經許可者,得辦理遠距視訊面詢, 並增訂不予辦理遠距視訊面詢之理由及適當處所應符合之條件。另明定面詢紀錄應傳送出席遠距視訊面詢之人員,由其簽名或蓋章確認後,再回傳智慧局。
2. 基於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判決認為舉發程序之進行,對其權利或法律上利益有影響者,得以利害關係人之身分對系爭專利舉發案提起訴願,並得就訴願決定提起行政訴訟,爰將利害關係人列入得出席面詢之人員(此處不適用於遠距視訊面詢)。
3. 考量面詢程序屬智慧局對專利申請案或專利案作成審定前之內部作業程序,其過程之影音,應予限制,爰明定當事人於面詢過程,不得拍照、錄音或錄影,但經智慧局許可者,不在此限。
此外,智慧局另發布「專利申請案跨國就地遠距視訊面詢」公告,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之遠距視訊面詢新措施,主要是提供申請人及專利代理人可自行選定適當處所與智慧局建置的會議系統連線,直接與審查人員進行三邊的視訊面詢,例如,申請人在日本,代理人在臺灣的事務所,與在智慧局的審查人員直接進行視訊面詢,而無須親自到各地服務處透過網路與審查人員進行視訊面詢,可避免舟車勞頓節省時間,亦可提升審查及服務效能。
1. 資料來源:修正「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專利案面詢作業要點」,並自111年3月1日生效,智慧局,2022年2月24日。<https://www.tipo.gov.tw/tw/cp-86-902708-4eedc-1.html>
2. 自111年3月1日起施行「專利申請案跨國就地遠距視訊面詢」新措施,智慧局,2022年2月25日。<https://www.tipo.gov.tw/tw/cp-85-902710-65e9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