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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導入分離申請案制度

2022.05.19

韓國修正後的發明專利法已於2022年4月20日生效(可參閱第281期台一雙週專利電子報第284期台一雙週專利電子報),其中,新導入一種分離申請案制度,即
申請案於最終駁回決定後,經向韓國智慧財產權審判及上訴委員會 (Korea Intellectual Property Trial and Appeal Board, IPTAB) 提起訴願,則申請人可於收到IPTAB發出維持駁回的決定後30日內(可請求延長30日)提出分離申請案,以保留於駁回決定中未被核駁的請求項,此項制度適用於2022年4月20日(含)後提出訴願之申請案。提出分離申請案仍限於原案的範圍內,且僅有以下客體可提出分離申請案:
  1. 未被核駁的請求項;
  2. 未被核駁的選擇性記載態樣的請求項;
  3. 對1或2狀態限縮、更正筆誤或將不清楚之敘述明確化的請求項;
  4. 對1到3狀態刪除超出範圍的請求項。
雖然看起來與分割申請案似有雷同,例如提出分離申請案後,仍須於30天內提出實體審查請求,然分離申請案較分割申請案有更多的限制,舉例來說,分離申請案不得提出復審 (re-examination)、不可改請與不得再就該件分離申請案件另提出分割申請案或分離申請案。
 
 
資料來源:
  1. South Korea: Continuing your application through the ‘separated application’ system, Managing IP, January 26, 2022.
  2. South Korea introduces changes to the Patent Act, Managing IP, May 13,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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