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一網站上的資訊僅供參考,並不構成任何個案法律建議或服務。這些資訊不必然代表本所或其客戶的觀點。如果您需要法律和智慧財產權建議,請不吝諮詢我們。
本網站使用Cookies以提升您的瀏覽體驗,繼續使用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使用Cookies。

中國大陸發明申請案含核苷酸或胺基酸序列之序列表,應符合WIPO ST.26標準

2022.06.30

中國大陸國知局日前公告,自2022年7月1日起涉及核苷酸或氨基酸序列表的專利申請,序列表電子文件標準適用WIPO ST.26標準。以下摘自公布有關事項:

 

一、自2022年7月1日起,向中國大陸國知局提出的專利申請案和PCT (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 國際申請案,專利申請文件中含有序列表的,該序列表電子文件應符合WIPO ST.26標準。

二、申請日在2022年7月1日之前的專利申請案和PCT國際申請案,申請人仍應按照《核苷酸和/或氨基酸序列表和序列表電子文件標準》和《關於智慧財產權行業標準〈電子文件標準〉中部分特徵關鍵字表的修訂》規定的電子文件標準提交序列表。

三、專利申請人以電子形式提交專利申請案,在提交符合WIPO ST.26標準的序列表電子文件時,為核算說明書附加費用,應同時提交一份PDF格式的序列表文件。

 

資料來源:关于调整核苷酸或氨基酸序列表电子文件标准的公告(第485号),中國大陸國知局,2022年6月14日。<https://www.cnipa.gov.cn/art/2022/6/14/art_74_176021.html>

聯絡我們

CONTACT

聯絡我們 Line Facebook 電話
Line通話 Line對話
Line通話 Line對話
Line通話 Line對話
Line通話 Line對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