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柬埔寨專利法規範,排除予以醫藥品專利保護。此外,柬埔寨目前受惠於世界貿易組織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 的豁免,允許最低度發展國家於2033年前避免准予與執行 (enforce) 有關醫藥產品的智慧財產權。
此豁免亦適用於提供醫藥品專利保護的歐洲、新加坡與中國大陸專利,進一步來說,雖前述國家可透過其核准專利於柬埔寨辦理登記並生效,因上述豁免之故,仍禁止於柬埔寨執行其醫藥產品的智慧財產權。
以下產品於柬埔寨被視為醫藥產品且排除於柬埔寨取得專利保護。
- 血清與疫苗 (serum and vaccines)。
- 血液或血液產品 (blood or blood products)。
- 傳統醫學 (traditional medicines)。
- 該產品內含有法律明確記載禁止之有毒物質。
資料來源:Pharmaceutical products are excluded from patent protection in Cambodia, Daitin & Associates Co., Ltd. June 30,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