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9日,柬埔寨國務大臣兼工業、科技和創新部(簡稱柬埔寨)簽署並發布《柬埔寨王國關於在與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開展的外觀設計合作框架下,加快外觀設計認可登記的規定和流程的公告》,正式啟動柬埔寨對中國大陸相關外觀設計認可專案。向柬埔寨工業、科技和創新部提交外觀設計申請案的申請人可根據柬方公告規定,使用中國大陸國知局作出的審查結果,就在柬埔寨提交的外觀設計申請提出加快認可登記請求。以下為摘錄中國大陸國知局公布之相關訊息。
- 已在柬埔寨提交外觀設計申請的申請人可使用中國大陸國知局作出的審查結果,對遞交的外觀設計申請提出加快認可登記的請求。
- 請求加快外觀設計認可登記的申請需符合以下規定:
- 外觀設計申請須根據《保護工業產權的巴黎公約》規定,要求以在先中國大陸外觀設計申請為基礎的優先權;或
- 外觀設計申請與向中國大陸國知局提交的外觀設計申請,根據《保護工業產權的巴黎公約》的規定,要求基於同一件外觀設計申請的優先權,包括根據海牙協定提交的國際外觀設計申請。
- 申請須檢附文件為一份附有於中國大陸國知局提交的外觀設計申請的外觀設計公報副本(即專利核准文件副本),且在提交加快外觀設計認可登記請求之日起3個月內,將中國大陸外觀設計公報中的簡要說明翻譯為英語和高棉語。
- 在收到申請表後,審查人員將進行形式審查、對照已登記外觀設計清單審查申請表,並審查是否有悖於公序良俗。如外觀設計能被登記,審查人員將替申請人加快登記流程。
- 此請求無需繳納費用。
資料來源:关于启动柬埔寨对中国相关外观设计加快认可登记项目的公告(第497号),中國大陸國知局,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