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智慧財產局最近大幅修正專利法,就我國專利行政救濟制度,廢除現行再審查制度,另設複審制度,並將專利權期間之延長申請案、更正案等其他不服專利之相關處分案及舉發案等由現行一人或二人審定,改採複審案 或爭議案審議程序,以三人或五人合議審議為原則,並導入言詞審議程序,以強化程序嚴謹性,對審議決定如有不服者,得逕提訴訟,無須經過訴願程序。依修法草案,智慧財產局將設置「複審及爭議審議會」,以期獲得專業、即時、有效率之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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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智慧財產局最近大幅修正專利法,就我國專利行政救濟制度,廢除現行再審查制度,另設複審制度,並將專利權期間之延長申請案、更正案等其他不服專利之相關處分案及舉發案等由現行一人或二人審定,改採複審案 或爭議案審議程序,以三人或五人合議審議為原則,並導入言詞審議程序,以強化程序嚴謹性,對審議決定如有不服者,得逕提訴訟,無須經過訴願程序。依修法草案,智慧財產局將設置「複審及爭議審議會」,以期獲得專業、即時、有效率之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