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新冠病毒疫情之故,泰國專利局宣布倘回覆官方處分或遞交文件之期限是在2021年4月16日至2021年5月31日之間,可直接延後至2021年6月30日提出答辯或提交文件。
資料來源:Patents-Deadline Extension, ILCT Ltd. Advocates& Solicitors, April 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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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新冠病毒疫情之故,泰國專利局宣布倘回覆官方處分或遞交文件之期限是在2021年4月16日至2021年5月31日之間,可直接延後至2021年6月30日提出答辯或提交文件。
資料來源:Patents-Deadline Extension, ILCT Ltd. Advocates& Solicitors, April 29,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