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聯盟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以下稱歐盟)於2022年通過數位服務法案(The Digital Services Act, DSA),旨在規範數位線上平臺業者之相關權利義務,諸如線上平臺業者是否負有審查違法義務、線上平臺業者是否須向行政機關提出報告等。由於臺灣學界、實務界及行政機關近年來亦有多所探討制定數位中介法制之聲音,而數位中介法制之建立,其目的亦在規範線上平臺業者之權利義務。因此,參考歐盟的DSA,可藉此審視如果在臺灣也施行相類似的法規,所產生之影響為何。由於臺灣亦有相當數量的業者與歐盟內之業者往來,也有可能會透過歐盟的線上平臺業者,或被歐盟規範的線上平臺業者,行銷專利產品。故瞭解歐盟DSA,將使臺灣之線上數位服務平臺業者或一般專利產品業者,能更進一步瞭解歐盟對於線上數位平臺之規範,而能提早因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