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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加拿大專利局請求的PPH可引用ARIPO所作的檢索和審查結果

2026.02.05

2026年1月6日非洲區域智慧財產權組織 (African Region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ARIPO) 加入GPPH系統,向ARIPO或是加拿大專利局申請專利的申請人皆能受益。

目前,向加拿大專利局請求的PPH可以引用ARIPO所作的檢索和審查結果;向ARIPO請求的PPH可引用加拿大專利局先前在國家階段或是國際階段所作的檢索和審查結果。
  
加拿大專利局期望所有類型的PPH能在受理後七個月內發出首次官方通知,包含:核准、條件式核准通知 (Conditional Notice of Allowance)、首次審查意見 (first report) 或是審查委員面詢通知 (examiner initiated interview)。
  
根據加拿大專利局的調查,有28%引用國家檢索的PPH專利申請案,以及17%引用國際檢索的PPH專利申請案在無審查意見通知的情況下直接獲准,對比未請求PPH的專利申請案僅5%直接獲准。

資料來源:ARIPO joins the Global Patent Prosecution Highway, CIPO, January 19, 2026.
<https://ised-isde.canada.ca/site/canadian-intellectual-property-office/en/aripo-joins-global-patent-prosecution-highw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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