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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專利局更新AI輔助發明之發明人資格審查指南

2025.12.11

美國專利局日前更新AI輔助發明之發明人資格審查指南,並且取代2024年發布的審查指南(可參閱第343期台一雙週專利電子報),美國專利局表示之所以廢除該版審查指南,是因為所採用的Pannu factors僅適用於檢視複數人類發明人是否皆對發明構思有貢獻的狀況,但無法用於檢視牽涉一名人類發明人及一個AI系統的發明人資格。此份新指南進一步闡明根據美國專利法規範,僅有自然人得以作為發明人。根據新的發明人資格審查指南,將AI系統(包含生成式AI),視為類似研究軟體或實驗室設備的工具,且傳統的構思標準仍持續決定申請人是否為適格發明人。以AI系統為發明人或共同發明人的申請案將會被拒絕,若美國專利申請案所主張的外國優先權基礎案僅以AI為發明人,則不符合美國專利法對發明人資格的要求。此份新的審查指南適用於發明、設計與植物專利。

資料來源:USPTO Issues Revised Inventorship Guidance for AI-Assisted Inventions, IPO Daily News. December 1,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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