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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專利局新增AIA程序備忘錄

2025.08.07

美國專利局近日公布兩則備忘錄,相關重點摘要如下。

一、除非有特殊情形,否則專利審判暨上訴委員會 (Patent Trial and Appeal Board, PTAB) 將在所有已指派,但尚未進行言詞審理的多方複審 (Inter Partes Review, IPR) 和核准後複審 (Post-Grant Review, PGR) 的最終決定書中,說明該次訴願中的所有舉發理由。此變更可確保PTAB在局長複審決定 (Director Review decision) 或是聯邦巡迴訴訟 (Federal Circuit appeal) 發回重審時,無須從頭整理舉發理由。此備忘錄於2025年7月29日生效。
  
二、美國專利局將強制執行37 C.F.R. §42.104(b)(4) 的規定,意即IPR請求中必須明確指出,請求項的每一個要素可見於先前專利或是已公開文獻的位置。IPR申請人不得使用自認的先前技術、專家證詞、常識或其他非「先前專利或是已公開文獻」(統稱為通常知識),作為補充缺失的請求項限制。若未遵守Rule 104(b)(4),PTAB可駁回此IPR請求。通常知識仍然可以做為支持組合動機,或是證明所屬領域中具通常知識者的知識水平。此備忘錄將於2025年9月1日生效。

資料來源:
1.  Update to AIA trial proceedings, USPTO, July 29, 2025.
2.  USPTO issues memorandum clarifying enforcement of Rule 104(b)(4) in inter partes review (IPR) proceedings, USPTO, July 31,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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