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訴訟與一般民事訴訟相比,在證據規則、案件管轄、事實查明、裁判方式、國際保護等方面具有較強的特殊性。智慧財產權侵權行為通常較為隱密,在沒有證據揭露等制度支援的情況下,適用一般訴訟規則難以查清事實。
智慧財產權訴訟中的侵權、確權、權屬、訴訟保全等程序相互相關,導致程序漫長、訴訟結果不確定,嚴重影響智慧財產權保護和激勵創新的實效。涉外智慧財產權訴訟中存在的相關國際管轄及其衝突解決規則不明確、涉外送達時間長與管轄權異議濫用等,影響涉外爭議解決時效。
因此,中國大陸認為制定《智慧財產權訴訟特別程序法》對於解決當前智慧財產權司法實踐面臨的重大問題具有重要現實意義,有助於構建更加高效的審判機制,準確地查明智慧財產權案件的複雜事實,公正高效妥善處理糾紛。
相關人士呼籲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早日將《智慧財產權訴訟特別程序法》列入立法規劃,由最高人民法院加快研究並提出立法建議稿。
對於該法主要內容,可以涵蓋以下幾部分:
健全智慧財產權專業化審判體:設立國家知識產權法院,完善審級制度。合理佈局地方智慧財產權法院、智慧財產權專門法庭案件一審管轄範圍和二審上訴機制,便利當事人訴訟並提高訴訟效率。
健全符合智慧財產權案件特點的訴訟制度:確立技術調查官、專家證人或輔助人、專家陪審、專家諮詢、智慧財產權鑒定等多元化技術事實查明機制。參考域外立法,建立一審判決擔保執行制度,遏制當事人惡意行使上訴權拖延執行;增加管轄權異議上訴不影響實體審理的規定,規制濫用管轄權異議程序權利,確實提升審判效率。
健全智慧財產權案件審理規則:智慧財產權客體多樣、案件繁簡不一,對於事實簡單、法律關係明確的一審案件,可建立相應的識別、處理規則,探索要素式、集中式、電子化等便捷審判規則。適當放寬智慧財產權民事案件適用簡易程序、小額訴訟程序的標準。
資料來源:陶凱元委員提案建議 推動制定《智慧財產權訴訟特別程序法》,中國大陸最高知識產權法庭,2025年3月26日。<https://ipc.court.gov.cn/zh-cn/news/view-4091.html>
智慧財產權訴訟中的侵權、確權、權屬、訴訟保全等程序相互相關,導致程序漫長、訴訟結果不確定,嚴重影響智慧財產權保護和激勵創新的實效。涉外智慧財產權訴訟中存在的相關國際管轄及其衝突解決規則不明確、涉外送達時間長與管轄權異議濫用等,影響涉外爭議解決時效。
因此,中國大陸認為制定《智慧財產權訴訟特別程序法》對於解決當前智慧財產權司法實踐面臨的重大問題具有重要現實意義,有助於構建更加高效的審判機制,準確地查明智慧財產權案件的複雜事實,公正高效妥善處理糾紛。
相關人士呼籲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早日將《智慧財產權訴訟特別程序法》列入立法規劃,由最高人民法院加快研究並提出立法建議稿。
對於該法主要內容,可以涵蓋以下幾部分:
健全智慧財產權專業化審判體:設立國家知識產權法院,完善審級制度。合理佈局地方智慧財產權法院、智慧財產權專門法庭案件一審管轄範圍和二審上訴機制,便利當事人訴訟並提高訴訟效率。
健全符合智慧財產權案件特點的訴訟制度:確立技術調查官、專家證人或輔助人、專家陪審、專家諮詢、智慧財產權鑒定等多元化技術事實查明機制。參考域外立法,建立一審判決擔保執行制度,遏制當事人惡意行使上訴權拖延執行;增加管轄權異議上訴不影響實體審理的規定,規制濫用管轄權異議程序權利,確實提升審判效率。
健全智慧財產權案件審理規則:智慧財產權客體多樣、案件繁簡不一,對於事實簡單、法律關係明確的一審案件,可建立相應的識別、處理規則,探索要素式、集中式、電子化等便捷審判規則。適當放寬智慧財產權民事案件適用簡易程序、小額訴訟程序的標準。
資料來源:陶凱元委員提案建議 推動制定《智慧財產權訴訟特別程序法》,中國大陸最高知識產權法庭,2025年3月26日。<https://ipc.court.gov.cn/zh-cn/news/view-40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