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創新業務部
一、引言
在臺灣,「智慧財產報告書」係作為無形資產資訊揭露的工具之一,藉由報告書形式對外界揭露企業自身與智慧財產相關之無形資產資訊,讓股東及投資人得藉由報告書瞭解更多關於企業經營模式、管理策略以及與智慧財產連結等方面的資訊,繼而正確評估企業的真實價值,並合理推估未來的發展潛力。由於目前財務報導偏重於有形資產,輔以智慧財產報告書,可使公司對外揭露完整之資訊,期能反應公司真實經營現況。
我國經濟部於2008年委託資訊工業策進會(下稱資策會)科法所針對歐洲、美國、日本等先進國家近年推動的企業無形資產揭露政策、措施與機制進行研究分析,而資策會在參考日本經濟產業省(以下簡稱經產省)之作法後,於2010年配合公司治理評鑑之要求,正式對外公開適用於我國之「智慧財產報告書撰寫指引」。以下將針對日本與我國對外揭露政策上之共通點與差異點提出更深一步之研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