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局自2024年9月1日起試行「外審委員電話溝通及遠距視訊面詢優化方案」,發明專利申請人可以透過智慧局電話系統之三方電話會議功能,使申請人或其代理人、外審委員及智慧局承辦人員,即時溝通並交換意見;如有案情複雜或操作及展示之需要,亦得以遠距視訊面詢方式,直接與外審委員及本局承辦人員進行三邊的遠距視訊面詢,對於提升專利申請品質及審查效能都有助益。以下摘錄自遠距視訊相關訊息:
1. 申請人收到智慧局局發出的審查意見通知函後,認有釐清或確認之必要時,便可提出。
2. 為申請案發起之電話溝通,並不只限申請人為之。
3. 申請人不能以電話溝通代替申復或面詢。
4.三方電話會議通話過程原則上以20分鐘為限。
5.對於申請人所詢事項,審查人員無須均應給予說明。
6.對於僅須稍作修正即可克服不予專利之事項,電話溝通時申請人或其代理人表示主動修正意願,此類修正不可比照申復有展期(2至3個月)的機會。
1. 申請人收到智慧局局發出的審查意見通知函後,認有釐清或確認之必要時,便可提出。
2. 為申請案發起之電話溝通,並不只限申請人為之。
3. 申請人不能以電話溝通代替申復或面詢。
4.三方電話會議通話過程原則上以20分鐘為限。
5.對於申請人所詢事項,審查人員無須均應給予說明。
6.對於僅須稍作修正即可克服不予專利之事項,電話溝通時申請人或其代理人表示主動修正意願,此類修正不可比照申復有展期(2至3個月)的機會。
資料來源:電話溝通配合遠距視訊面詢新措施9/1上路 專利審查打造友善貼心環境,智慧局,2024年8月28日。
<https://www.tipo.gov.tw/tw/cp-85-977627-ad79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