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專利局與智利專利局於2023年7月11日簽訂PPH之MoU,已於2024年6月1日生效並且預計試行3年,將止於2027年5月31日,然屆時會依雙方同意下續行。
目前歐洲專利局針對PPH的各類態樣如下:
目前歐洲專利局針對PPH的各類態樣如下:
- IP5 PPH:即歐洲專利局、日本專利局、韓國專利局、中國大陸國知局與美國專利局五局間的PPH。
- 與各局的PPH:澳洲專利局、巴西專利局、加拿大專利局、哥倫比亞專利局、以色列專利局、馬來西亞專利局、墨西哥專利局、祕魯專利局、菲律賓專利局、新加坡專利局與沙烏地阿拉伯專利局。
資料來源:PPH pilot with Chile launched, EPO. June 3,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