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2021年第11號UAE聯邦法律已於2021年5月20日公布於第706號UAE聯邦公報,該法律涉及工業財產權的規費與保護,且將於2021年11月生效。為了促進知識與創新,第11號UAE法律之目的在於保護工業財產權且根據國際最佳實務來管理註冊、使用與實施的程序。以下為第11號UAE法律的主要修改之處,至於相關施行細則將於近期公布。
1. 導入12個月的優惠期 (grace period),故申請人/發明人於該國公開或發表其發明後,仍可於12個月內再提出發明專利申請案。
2. 新增加速審查規定,故在符合相關規定下,申請人可利用加速審查制度。
3. 仿冒專利品之罰金提高為至少1萬迪拉姆 (ADE),最高100萬迪拉姆。
資料來源:New Law on IPR Regulation and Protection in the United Arab Emirates, United Trademark& Patent Services, August 16,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