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局日前表示因新冠病毒疫情嚴峻,致專利申請人無法親自出席面詢,仍有委由專利代理人出席視訊面詢之需求,原先實施期間至2021年6月30日截止,現宣布自2021年7月1日起至國際疫情或中央流行疫情中心解封前,將續行視訊面詢措施。以下摘錄自智慧局公布之相關訊息。
適用案件:專利申請案之初審、再審查。
適用對象:一、專利申請人或其受雇人或其委任之律師。二、發明人、創作人或設計人。
適用情況:一、因新冠病毒疫情之故,處於國外而無法親自出席面詢。二、因新冠病毒疫情之故,處於國內需隔離而無法親自出席面詢。
注意事項:面詢進行時,審查人員僅與現場代表出席者進行面詢,不接受視訊者直接詢答。
資料來源:「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期間之視訊面詢措施,本局將續行實施」,智慧局,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