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新增成員國:
克羅埃西亞共和國於2007年10月31日加入歐洲專利公約(EPC)以及歐洲專利公約修正案(EPC 2000),故EPC 2000於2008年1月1日將在該國生效。
自2008年1月1日,EPC會涵蓋以下34個會員國:
奧地利(AT)、比利時(BE)、保加利亞(BG)、瑞士(CH)、賽普勒斯(CY)、捷克(CZ)、德國(DE)、丹麥(DK)、愛沙尼亞(EE)、西班牙(ES)、芬蘭(FI)、法國(FR)、英國(GB)、希臘(GR)、匈牙利(HU)、愛爾蘭(IE)、冰島(IS)、義大利(IT)、列茲敦斯登(LI)、立陶宛(LT)、盧森堡(LU)、拉脫維亞(LV)、摩納哥(MC)、馬爾他(MT)、荷蘭(NL)、波蘭(PL)(2004.4.1)、葡萄牙(PT)、羅馬尼亞(RO)(2003.3.1)、瑞典(SE)、斯洛維尼亞(SI)、斯洛伐克(SK)(2002.7.1)及土耳其(TR)。
4個延伸國為:阿爾巴尼亞(AL)、波士尼亞赫塞哥維納(BA)、馬其頓(MK)、塞爾維亞(RS)。
●重要訊息:
2008年1月1日當日或之後提申之歐洲申請案將會列入克羅埃西亞為指定國,但對於在此之前提申之申請案無任何追溯效力。
為了有助於申請人指定克羅埃西亞為指定國,申請人若於申請案中提出特別要求,EPO將針對於2007年12月提出之申請案給於2008年1月1日的申請日。
●PCT
凡克羅埃西亞之國民,及住所或營業所在地於克羅埃西亞之人士,自2008年1月1日起得以歐洲專利局為受理局提出PCT國際申請案。
任何於2008年1月1日當日或之後提出PCT請求(PCT/RO/101)以取得歐洲專利時會自動指定克羅埃西亞。
2008年1月1日前提出之國際申請案將不會准予任何歐洲專利給克羅埃西亞,惟申請人仍能透過進入克羅埃西亞國家階段以取得國家專利。於該日之前進入歐洲國家階段時指定克羅埃西亞則會不具法定效力。
●對於EPO及克羅埃西亞延伸協議(extension agreement)之影響
克羅埃西亞與EPO之延伸協議將會隨著克羅埃西亞於2008年1月1日加入EPC終止,故自該日起無法將歐洲申請案及專利延伸至該國。然而,於2008年1月1日之前提申的歐洲及國際申請案,以及此類申請案所取得之專利權,皆會持續適用於延伸制度。
●EPC會員國加入EPC2000之狀況
EPC 2000將會自第15個會員國加入或批准日起算兩年生效,除非在此之前,所有的會員國皆加入或批准,則會自最後加入或批准的會員國完成此舉之日起第三個月的第一天生效。
希臘於2005年12月13日成為第15個國家批准EPC 2000,故EPC 2000最遲會於2007年12月13日生效。任何未於該日前批准EPC 2000的會員國便會自該日起退出EPC會員國。然,根據EPO之最新訊息,EPC的所有會員國應該都會在2007年12月13日前及時加入EPC2000。
資料來源:E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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