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版|日文版English

 

1
專利法
商標法
著作權法
積體電路保護法
行政救濟法
律師法
相關法規
澳洲商法

 

 

 

 

 

 
   
 
澳洲商法
 

澳洲法規定對加盟商或未來之加盟商應揭露之文件(譯本)
(Disclosure Document for franchisee or prospective franchisee)
1.
1.1在首頁
(a)用粗黑字體顯示
對加盟商或未來之加盟商應揭露之文件;及
(b)授權加盟業主之 (i)姓名;(ii)營業住處及電話;(iii)ABN,ACN,or ARBN
(ba) 授權加盟業主或其公司主管或其授權代表之簽名;
(c)揭露文件準備日;及
(d)以下文字敘述 (略)
2.有關授權加盟業主的細節
2.1授權加盟業主之 (a)姓名;(b)營業住處及電話;(c)ABN,ACN,or ARBN
2.2有關授權加盟業主在澳洲就授權所經營的公司名稱
2.3有關授權事業的描述
2.4(若有)每一授權加盟業主(公司法人)之姓名;ABN,ACN,or ARBN,登記營業住址,總部所在地
2.5(若有)每一授權加盟業主(非公司法人)之姓名及登記營業住址
2.6(若有)每一授權加盟業主(非公司法人)之高級主管姓名職稱及資格
3.企業經驗
3.1在2.6所提之人過去10年中的相關經驗簡介
3.2每一授權加盟業主過去10年中的相關經驗簡介,包含(a)(b)(i)經營相似連鎖加盟事業的時間及介紹; (ii) 提供其他連鎖加盟事業的時間及各別介紹
4.法律爭訟
4.1現時在澳洲針對連鎖加盟授權加盟業主或其負責人所主張的各項民刑事訴訟或仲裁
(a)(b)以下各項法律主張略
4.2(a)(b)(c)過去5年-10年在澳洲或其他地方針對連鎖加盟授權加盟業主或其負責人所主張的各項民刑事訴訟或仲裁
4.3針對前二項的細節描述(a-i)
5.付給仲介的費用
5.1連鎖加盟授權加盟業主所付仲介費之敘述
6.現存的授權連鎖加盟
6.1 地區名稱(a)(b)現存的連鎖加盟事業及加盟商(c)由授權加盟業主在澳洲經營的類似連鎖加盟事業
6.2各別加盟商的(a)營業地址若非加盟商的住所時;(b)營業電話(c)開始經營事業的年份
6.3若有超過50家加盟商者,則可省略6.2僅提供該加盟商之營業所在地或城市
6.4過去三年中每一年度若有以下情形時須陳明
(a)移轉授權連鎖加盟
(b)停止授權連鎖加盟營業
(c)授權加盟業主終止授權合約
(d)加盟商終止授權合約
(e)授權合約已到期而尚未更新
(f)授權連鎖加盟事業被授權加盟業主買回
(g)授權加盟業主終止授權合約而取得連鎖加盟事業
注:同一事件可以適用不同的段落
6.5雖依據6.6授權加盟業主在可取得資料情況下仍然須照6.4要求提供加盟商名稱、地址及聯絡資訊
6.6 若加盟商同授權加盟業主有書面約定不揭露細節者,授權加盟業主不須提供上述資料
7.智慧財產
7.1指任何有關授權連鎖加盟之商標、專利以及著作權(智慧財產)
(a)智慧財產的敘述
(b)對於加盟商使用智慧財產的權利義務細節
(c)在澳洲登記註冊之智慧財產細節
(d)若有法院判決對智慧財產之使用有顯著影響時須記載之細節(i)(ii)(iii)
(e)若智慧財產不屬於授權加盟業主時,須告知所有人
(f)其他足以影響授權加盟業主使用智慧財產的重大合約細節(i)(ii)(iii)(iv)
7.2若因必須保密時,授權加盟業主仍然必須揭露(a)事件的概況(b)可供加盟商使用的概況
8.授權地域
8.1敘述(a)(b)專屬或非專屬地區授權或限於某一區
8.2回答(a)其他加盟商是否可以經營大致相近的授權業務
(g)授權加盟業主或其準授權加盟業主是否可以經營大致相近的授權業務
(h)授權加盟業主或其準授權加盟業主是否可以經營其他類型的授權業務
(i)其他加盟商是否可以在授權地域以外之區經營大致相近的授權業務
(j)授權加盟業主可否改變連鎖加盟區域
9.授權加盟業主對加盟商提供貨物或服務
9.1授權加盟業主對加盟商提供貨物或服務的要求描述
(a)對加盟商任何有關存貨或保持一定貨物或服務的要求
(b)對加盟商自其他來源取得貨物或服務的限制
(c)授權加盟業主或其準授權加盟業主和加盟商取得貨物或服務的供應商之間是否有直接從屬或利益關係
(d)對加盟商自授權加盟業主或其準授權加盟業主處接受貨物或服務的義務要求
(e)授權加盟業主提供貨物或服務的義務
(f)加盟商是否有權改變所提供貨物或服務的範圍及至何程度
(g)加盟商退貨的對象
(h)加盟商在何情況下得自授權加盟業主或何處取得退還金額
(i)授權加盟業主可否改變貨物或服務的種類至何程度
(j)是否授權加盟業主,公司或聯營公司的授權加盟業主將得到回扣或其他經濟利益,從供應的貨物或服務的授權經營權,包括名稱,業務提供折扣或經濟利益
(k)在(j)提到的是否有任何折扣或經濟利益是直接或間接與加盟商共享的
注:根據(b)或(c)項要求提出前,授權加盟業主可通知,或尋求授權後,澳洲競爭及消費者委員會(見法規第七部分)
10.加盟商提供貨物或服務
10.1對於授權方要求由加盟商,供應貨物或服務的,提供以下資料:
(a)對供應產品或者服務的加盟商限制
(b)對加盟商供應產品或者服務的對象的限制
(c)有否加盟商必須提供一整系列的商品或服務
注:根據(a)或(b)項要求提出前,授權加盟業主可通知,或尋求授權後,澳洲競爭及消費者委員會(見法規第七部分)
11.連鎖加盟點或地域
11.1授權加盟業主或準授權加盟業主以下供選擇之政策:(a)授權經營企業所使用之連鎖加盟點
(b)授權經營企業所使用之地域
11.2是否有連鎖加盟點或地域已為授權加盟業主的前一個加盟商所經營?如果有,請提供前連鎖加盟業務之詳細情況,其中包括在何種情況下前加盟商停止營業。
11.3細節中提到的11.2必須提供:
(一)一個單獨文件
(二)與本文件。
12. 市場營銷或其他合作基金
12.1是否授權加盟業主對市場營銷或合作基金有進行控制或管理,其中加盟商是/否可能需要作出貢獻呢?如果有,請提供以下資料:
(a)向基金捐款的對象,例如:授權加盟業主,加盟商,外面的供應商
(b)是否授權加盟業主必須向擁有或經營的連鎖加盟企業基金或是大致相同的業務捐款?
(c)加盟商必須向基金捐款多少?其他加盟商必須捐多少?比率如何?
(d)誰控制或管理基金?
(e)是否審計該基金?如果是的話,由何人在何時?
(f)該基金之財務報告是否可給予或由加盟商進行審核?
(g)基金可用之詳細費用
(h)上一財政年度基金的費用,開支百分比用於包括:生產,廣告,管理及其他
(i)是否授權加盟業主或其準授權加盟業主供應由基金支付的商品或服務,如是這樣,詳細的商品或服務列出
(j)是否授權加盟業主必須將部分基金分配對市場營銷,廣告或促銷商的業務?
13.付款
預先付款
13.1是否授權加盟業主要求在授權合約生效前付款?如果有,請提供以下資料:為什麼需要錢? 如何運用這筆錢? 誰會保管這筆錢?
13.2在何種條件下,付款將予以退還
建立成本
13.3以下是詳細開始運作連鎖加盟事業的費用範圍,目前的實際做法為下列事項:
(a)不動產,包括財產的性質,位置和建設規模
(b)設備,固定裝置,其他固定資產,建設,改造,租賃物的改良,裝潢費用
(c)須開始運作之存貨
(d)保證金,擔保品,商業牌照,保險及其他預付費用
(e)其他資金,流動資本,在加盟商開始運作前所需
(f)在加盟商開始運作前所需支出之其他款項
13.4 在13.3每筆支出款項須包括
(a)說明付款細節
(b)金額或用於計算付款之公式
(c)向誰支付
(d)付款到期日
(e) 是否可請求退還,在什麼條件下可請求退還
13.5適用於13.4(如果數額不容易計算,提供上限和下限)
其他款項
13.6如果有持續或任何單獨的,須由加盟商繳付授權加盟業主或準授權加盟業主,或由授權加盟業主或準授權加盟業主收取後轉交另一個人?,請提供以下資料:
(a)說明付款細節
(b)金額或用於計算付款之公式
(c)向誰支付
(d)付款到期日
(e) 是否可請求退還,在什麼條件下可請求退還
13.7適用於13.6(如果數額不容易計算,提供上限和下限)
13.8如果涉及到13.1 , 13.3和13.6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項目支付,這些需要的資料只須說明一次。
14.資金
14.1授權加盟業主,準授權加盟業主或代理商提供加盟商有關授權連鎖加盟企業,為建立或經營業務的資金安排?
14.2如果有,請提供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事項之財務安排
(a)任何有關加盟商必須提供連鎖加盟業務最低限度未借之流動資本(unborrowed working capital) 要求
(b)任何有關加盟商必須滿足連鎖加盟業務債權轉股權配給(a stated debt to equity ratio)要求
15.授權加盟業主的義務:
16.加盟商的義務:
17.其他合約的條款:
18.簽訂相關合約的義務:
19.獲利資訊:可選擇是否提供
19.1若有提供加盟商獲利資訊時,必須有合理的前提
19.2也可以在本附件外另單獨提供一份獲利資訊
19.3過去或未來從事連鎖加盟事業可得的利潤資訊
19.4不提供時須註明事項(略)
19.5若為預估獲利資訊時須載明事項
20.財務報表
20.1請提供去年度至少一位由授權加盟業主之董事所出具的財務意見列明授權加盟業主之債務及有清償能力的理由
20.2需提供過去二個年度符合澳洲2001公司法第295-297條之財務報表或是外國授權加盟業主提出國外相同之財務報表(a)需由授權加盟業主準備;(b)授權加盟業主所隸屬的企業實體且若(c)依據澳洲2001公司法要求授權加盟業主所隸屬的企業實體需提供時;或(d)加盟商要求時
20.3 有下列情形時則20.2不適用(a)20.1的財務報表是由獨立的審計員在經濟年度末後12個月內說明所做以及(i)註冊登記之公司審計員;或(ii)外國授權加盟業主提出國外相同之財務報表;(b)20.1所列之財務報表影本
21.更新
第18條所列介於揭露文件日期與依法揭露之間有資料更新時
22. 其他資訊
22.1準備Franchise Agreement影本一份
22.2法案code影本一份
22.3其他授權加盟業主欲提供與要求提供不矛盾之資訊
23.在文件末頁記載收到通知字樣

 

 

 

 

 

 

 

台一國際專利法律事務所
台北市中山區104長安東路二段112號9F
電話:+886-2-2506-1023;
傳真:+886-2-2501-1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