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版|日文版English

 

1
韓國專利局實施超快速專利審查制度 2010/02/05
USPTO延長首次面詢處分測試計劃(First Action Interview Pilot Program)之實施 2010/02/05
USPTO錯誤評估專利權期間調整(PTA) 2010/02/05

 

 

 

 

 

 
 
 
韓國專利局實施超快速專利審查制度
 

 
韓國專利局自2009年10月1日起開始實施超快速專利審查制度,以推動「低碳綠色成長(low carbon, green growth) 」的政策。在此制度下,綠色技術的申請案可快速取得專利權並優先佔領全球的「綠色」市場。提出超快速審查請求須符合下列條件:
1.該發明須屬下述申請案之一:
 (1)
防止聲音及震動的設備、隔音設備、防震設備或實施該設備之方法
 (2)
防止水污染的設備或實施該設備之方法
 (3)
防止空氣污染的設備或實施該設備之方法
 (4)
廢棄物處理之設備或實施該設備之方法
 (5)
製造用以淨化或用以公眾資源的設備或實施該設備之方法
 (6)
回收的設備或實施該設備之方法
 (7)
公眾污水處理、排泄物處理、灰水或私人污水處理之設備或實施該設備之方法
 (8)從政府取得財力支援或認證 (須提供證明文件)並屬於下列技術領域之一:
  (a)新的可再生能源技術
  (b)減碳能源技術
  (c)高性能水處理技術
  (d)LED應用技術
   (e)「綠色」運輸系統相關技術
   (f)
打造前衛「綠色」城市相關技術
   (g)
在其他社會及經濟活動中能節約及有效利用能量及資源以降低溫室氣體及被感染物的技術
   (h)任何與(a)到(g)之一結合的技術
2.申請人須向KIPO所認可的專利檢索機構(如:KIPRIS、WIPS、IP Solution)請求先前技術檢索。該機構會將先前技術報告寄交KIPO。
3.須以電子申請提出超快速專利審查請求。
一般加速審查及一般正常審查須個別於提出請求後3個月及18個月才能接獲首次官方處分,但在超快速專利審查下,申請人在1個月內便可收到首次官方處分。

資料來源:anyang International Patent and Law Firm
 

 

 

台一國際專利法律事務所
台北市中山區104長安東路二段112號9F
電話:+886-2-2506-1023;
傳真:+886-2-2501-1666